根据《建(构)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标准》和《四川省消防条例》等相关法规和标准规定,报名参加初级建(构)筑物消防员培训的人员,均应为正在从事或准备从事建(构)筑物消防安全管理、消防安全检查、消防控制室监控值班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,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,身体健康;在消防岗位连续工作满六年及以上。